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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消防安全]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事项办理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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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: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
申请条件:新建、扩建、改建(含室内外装修、建筑保温、用途变更)等建设工程
设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;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06号、第119号)
办理材料
   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:
    (一)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;
    (二)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;
    (三)新建、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;
    (四)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;
    (五)消防设计文件;
    (六)室内装修、用途变更所在建筑首次消防设计审核、消防验收、备案抽查消防法律文书复印件和产权合法证明材料、承租合同;
    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办理流程:互联网进入“消防办事大厅”进行备案(或报送纸质备案表由消防大队录入备案)——确定为抽查对象—— 提交相关资料——出具受理凭证(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需要补齐更正的资料)——现场踏勘——图纸审查——公告(合格或不合格)——不合格(下发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》,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或竣工验收未依法进行消防备案,经责令限期整改后仍不备案的,下发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违法通知书》,已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)——修改消防设计送消防大队复查——复查合格——准予或恢复施工)
办理时限:20个工作日
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:上午8:30-12:00;下午2:30-5:30(冬季)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上午8:30-12:00;下午3:00-6:00(春季)
收费标准:免费办理
联系电话:0712-5266065或5250341
办理地址:安陆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消防窗口或湖北省安陆市公安消防大队(安陆市金秋大道71号)